1. 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綠色通道
鼓勵和引導到基層就業。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建立高校畢業生“下得去、留得住、幹得好、流得動”的長效機制。鼓勵大學生應征入伍,落實學費資助、助學貸款代償、優撫安置等政策,在部隊服役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可按規定享受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同等政策待遇。合理安排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和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招募時間,優化錄(聘)用流程,為高校畢業生求職就業提供便利。高校畢業生可在全省任何一個地方先落戶後就業,擇業期為2年,到期後可根據實際情況适當延長。對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擇業期内戶口和檔案可保留在原就讀學校,也可轉至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人事部門]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定服務期限的,由政府補償學費,代償助學貸款。
2. 高鼓勵高校畢業生投身扶貧開發和農業現代化建設
圍繞打赢脫貧攻堅戰和農業現代化部署,鼓勵高校畢業生投身現代種植業、農業技術、農産品加工、休閑農業、鄉村旅遊、農村電子商務、農村合作經濟和基層水利等事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貧困村從事扶貧工作,到貧困村創業并帶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緻富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報扶貧項目支持、享受扶貧貼息貸款等扶貧開發政策。到農業生産經營主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就業培訓、繼續教育、項目申報、成果審定等政策,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評聘相應專業技術資格。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業,在機關工作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确定,試用期滿後級别工資提高1至2檔;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提高1至2級。
3.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出現崗位空缺,要擇優招錄高校畢業生或者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專門招錄高校畢業生。注重拓展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職業發展渠道,省級以上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外,按照有關規定一律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的人員中考錄。地市級以上機關應拿出一定數量職位面向具有基層工作經曆的公務員進行公開遴選。省轄市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人員時,除招錄(聘)緊缺專業和高層次人才外,預留- -定比例用于招錄(聘)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時,其中部分用于“政府購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招募的高校畢業生。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學曆畢業生和列人國家建設“世界一流大學" 高校的畢業生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的,可采取直接考察方式招聘。(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組織部、省編辦、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公安廳、财政廳、民政廳、衛生計生委、農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團省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 “選調生”計劃
河南省選調生是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編辦、省财政廳、省教育廳聯合實施的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項目。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為各級黨政機關儲備後備力量,補充高素質人才,是黨中央着眼幹部隊伍長遠發展實施的一-項戰略舉措。
2019年計劃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600名。選調對象為:1.大學應屆畢業生。2019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報考者必須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或本科、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班級以上學生幹部且連續1年以上,或獲得校級(含校級)以上獎勵,或具有參軍人伍經曆。針對不同學制的博士研究生,2019年底前畢業的可以報考。2. 省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我省招募的截至2019年3月31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的服務基層項目大學畢業生。報考者均應在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曆且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曾參加過選調生考試的不得報考。
選調生正式錄用後,由各省轄市黨委組織部結合工作需要和個人志願,統籌分配到各縣(市、區)工作。本科生分配到缺編的鄉鎮機關工作;碩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編的縣(市、區)直機關工作。選調生到崗後,先安排到村任職2年(是中共黨員的任村黨支部書記助理;非中共黨員的任村委會主任助理) ,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管理,其間不得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經省轄市黨委組織部批準後,可有計劃參加縣鄉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過3個月。在村任職期滿後返回原單位工作。
新錄用選調生試用期1年,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确定,試用期滿後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及時進行期滿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任職定級手續,在編制和職數範圍内,本科生定為科員、碩士研究生定為副主任科員、博士研究生定為主任科員。不合格的經省轄市黨委組織部初審,報省委組織部進一步審核後取消錄用;被取消錄用的人員,退回畢業.院校或由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薦就業,也可自主擇業。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的選調生,工作年限達到《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中組發[2008]7号)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晉升相應職務的最低任職資格年限後,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且至少有一年為優秀等次或參加急難險重任務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應分别晉升為上一級職務。